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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2016渭南中考招生方案通知

来源:渭南市教育局 2016-4-20 18:26:57

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为切实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工作,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要求,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3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强化评价导向功能,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发展,促进学校不断细化管理、提高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细化过程管理,强化全程监督,促进高中阶段生源合理分流,促进中考改革不断深入推进。

二、初中学生毕业学业考试评价

初中毕业学业评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评价结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为我市初中毕业生,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我市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

4.报考普通中专(高职五年制)应具有我市正式户籍(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5.随迁子女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陕教考〔2012〕8号)要求执行。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八年级学生生物与地理科目报名时间:2016年4月10日至4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办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网址:http://www.wnksgl.com/(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学校为单位,由所在县市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报名。

1.具有渭南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和参加地理与生物考试的八年级学生以毕业或在读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

2.在外市借读的渭南户籍初中应届生,持户口本、就读学校证明、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或指定地点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3.非渭南市户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4.非应届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其毕业初中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5.任何学校或组织不得限制或阻止符合规定的考生报名。各县市区应向社会公布本县市区的投诉咨询电话,妥善处理考生投诉。

(三)相关考务及测试、考核、综合评价

1.命题及评卷: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由省上统一命题、制卷,并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八年级学生生物与地理科目由市上统一命题、制卷,并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市考试管理中心统一进行试场编排,并组织实施评卷、统分等工作。各县市区组织实施考试。

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八年级生物与地理科目考试范围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体现学生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与人文精神,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科技发展等联系,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3)命题提高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稳定整卷难度和保持适当区分度的前提下,调整试卷结构,控制试卷长度,给考生留有充足的思考时间,使不同生活背景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能力在考试中得到充分的展现。

2.考试科目设置、分值、时限及考试方式: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总分值为580分。八年级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为:生物与地理,总分值为80分,成绩计入次年中考成绩。

各科目分值和时限分别为:语文120分,150分钟;数学120分,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120分钟;物理与化学(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100分钟;生物与地理(合卷)80分(生物40分,地理40分),9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各科均实行闭卷考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2009〕47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3.学业考试以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考试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学业成绩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四)考试时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至26日,八年级学生生物与地理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向全省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各地要在拟设考点的学校提前试收上述两个频率的节目。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磁带播放时间要与广播同步,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听力试题内容。

各县市区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

(五)体育与健康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渭南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教基〔2014〕107号)精神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为5月份。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为50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5分。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体育课和平时体育锻炼情况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其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均计入当年考生中考成绩。

(六)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由市县两级电教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七)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各县市区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必须装入学生档案。

(八)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凡未参加和成绩为“不及格”者,各类学校均不予录取。

三、高中阶段招生

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实行统一时间填报志愿、统一时间组织录取和公示结果。

成绩公布方式:一是考生可通过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二是通过关注“渭南教育”微信平台查询成绩;三是考生可在县市区招生办和所在初中学校现场查询成绩。

(一)成绩公布后,全市统一公布各县市区分类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各县市区组织志愿填报工作;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统一时间,集中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结束后,由市招办统一公布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后的录取结果作为学籍注册和建档管理的依据。

(三)职业高中录取由市级统筹,县、校自主,学生填报志愿,市招办统一公布。

(四)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中专)录生工作,由省招办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志愿次第及有关招生政策,全省组织统一录取。

四、考生建档

(一)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考生考籍档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组建。

(二)考生学籍档案(纸质,包括初中阶段学籍管理相关表册和综合评价报告单、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等),由初中学校汇集装袋保管。

(三)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未录取的考生学籍档案在毕业学校留存。

五、学籍管理

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按照市招办公示的录取结果,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做好高一新生的建档工作,在招生结束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学籍的录入和审核工作。严格遵循一生一号、籍随人走。学籍将作为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考资格审查的基本依据。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六、落实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要求

(一)强化市级统筹管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建立和完善招生管理机制。统筹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合理划分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监管优质高中50%以上计划分配到薄弱初中,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程序和纪律要求,做好招生各环节的组织监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渭南高级中学、经开区渭南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本学区招生,不得超计划、跨县市区招生。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由所在县市区负责,需经市教育局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审批并备案后实施。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或每县市区至少确定一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将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域内的薄弱初中学校,分配情况报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各县市区在上报招生计划申请时要把实行定向招生的学校确定下来,并上报定向招生学校的指标分配情况,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渭南高级中学50%的定向招生计划实行指标到县、校,由各县市区确定辖区内三分之一的薄弱初中,并将指标分配到校。

(三)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编制。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定向计划、特长生和保送生计划,均包括在学校的总计划内。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单列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统筹考虑6:4的普职招生比例,严格按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以城区学校每班55人,农村学校每班50人的标准,逐校确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并于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县市区和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

(四)规范特长生和保送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做好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比例严格控制在5%以内。各有关学校招收特长生办法务必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随意扩大特长生的招生规模,变更招生方式。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实行市上统一时间,由县市区具体组织专业测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测试结束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测试结果报市招生办审核。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时间集中安排在4月20日至30日进行,上报审核时间为5月1日至10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初录名单的,取消特长生招生计划,并从今年起,取消其特长生招生资格。

对于综合素质和学业考试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实行保送生制度,保送生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保送生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取得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信息必须在所在初中学校公示3天以上。公示结束后,由县市区汇总保送学生信息并报市教育局审查。严禁县市区和学校以保送生的名义,阻止学生参加中考或提前违规招生。

(五)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权益。凡在我市初中学校参加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随迁子女和军人子女享受报考市内普通高中的同等权利。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录取。军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执行。

(六)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2016年,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加强领导,制定有力措施,精心组织。要成立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要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尤其是对高中招生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挂钩方面的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要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宣传推进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义,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中考中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完善保障制度

1.建立诚信制度。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在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的密切监督下进行,实行各级领导问责制。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填写及志愿填报过程中,教师、学生应该自觉遵守诚信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个人情况,不弄虚作假,违纪舞弊。

2.建立公示制度。招生期间,各级招生部门向学校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并及时给予答复。对公示的内容,各地各校事前必须报经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审核,教育纪检部门负责对公示制度进行全程监督。招生录取政策及有关信息必须提前向社会通告,要创造条件,鼓励社会监督,录取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学生和社会公布,接受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3.建立监督、申诉、责任追究制度。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过程中,对各初中学校的公示情况,对参与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的选拔、任用情况,对有关学校和人员的工作执行情况、违规违纪及申诉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严禁任何不切合实际的乱宣传和对政策断章取义的胡宣传。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到初中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实施。

(四)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禁止学校对考生及家长承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行为;严格禁止各种突破范围、突破计划等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高标准收费招生的违规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或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行为;严格禁止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介入招生工作;严格禁止学校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录取保证金行为;严格禁止新生提前或变相提前开学。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规乱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对中考及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附件1:渭南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名单

附件2:渭南市2016年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附件3:渭南市域内2016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公民办中职学校名单

 

                                                        渭南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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